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94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3 月 2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9453號債 權 人 張鎮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富家興建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補充釋明本件請求之原因事實(因聲請狀所載與狀附證據 不符致原因事實不明)。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4 日書記官 吳淑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