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95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03 月 25 日
  • 法定代理人
    許智雄

  • 當事人
    焊鑫科技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促字第9501號債 權 人 焊鑫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智雄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許雪琴即長榮企業社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許智雄是否為本件債權人;若是,併請具體敘明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依聲請狀所附釋明資料所示 ,僅「焊鑫科技有限公司」為債權人,許智雄為該公司法定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25  日 書記官 孫竹梅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