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票字第69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11 月 20 日

  • 當事人
    韶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勝素、晉兆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票字第6902號聲 請 人 韶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顯雄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張勝素、晉兆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靜文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聲請人韶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狀 末簽章。 二、晉兆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歷次變更登記事項卡。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票…」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