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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繼字第2647號

變賣遺產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3 月 19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繼字第2647號

聲請人
紀敏滄(即賴誠吉之遺產管理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變賣被繼承人賴誠吉遺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被繼承人賴誠吉所遺如附表所示之遺產,准予變賣。

程序費用由被繼承人賴誠吉遺產負擔。

理由

一、按遺產管理人非於民法第1179條第1項第3款所定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後,不得對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為清償債權或交付遺贈物之必要,遺產管理人經親屬會議之同意得變賣遺產;親屬會議不能召開或召開有困難時,依法應經親屬會議處理之事項由有召集權人聲請法院處理之,民法第1181條、第1179條第2項後段、第1132 條第2項定有明文。是於親屬會議無法召開時,遺產管理人為清償債務或交付遺贈物之必要,應聲請法院許可後變賣遺產。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繼承人賴誠吉於民國100年5月28日死亡,其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聲請人業經鈞院101年度司繼字第2613號民事裁定選任為被繼承人之遺產管理人。嗣後聲請人依法管理被繼承人賴誠吉之遺產,茲因被繼承人賴誠吉生前留有債務尚未清償,聲請人為清償債權,自有變賣被繼承人遺產之必要等語。

三、經查:被繼承人賴誠吉死亡後,其所有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且其親屬會議未於法定期間內選定遺產管理人,本院爰依聲請選任聲請人為賴誠吉之遺產管理人等情,此有本院101年度司繼字第2613號民事裁定附卷可稽,堪信為真實,揆諸前開事實,自難期被繼承人之親屬會議能召開,進而同意聲請人變賣被繼承人之遺產,執此,聲請人聲請本院許可變賣被繼承人賴誠吉之遺產,自屬有據。是聲請人為清償債權,確有變賣遺產之必要,依前開規定,其聲請准予變賣被繼承人所遺如附表所示之遺產,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又被繼承人所遺遺產經本院准許變賣後,其變賣之方式及變賣所得之對價為何,係屬遺產管理人管理遺產得逕為進行之職務,聲請人僅需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於未損及被繼承人權益之範圍內進行變賣,至於是否聲請法院選派清算人等,應由遺產管理人本其職務逕為「必要之處置」,法律既未限制遺產管理人對遺產為處分行為須經親屬會議同意,自亦無聲請法院同意之法律依據,附此敘明。

四、依家事事件法第181條第11項,裁定如主文。

附表一:被繼承人賴誠吉所有之不動產┌──┬───────────────┬─────┬─────┐│編號│ 土地標示、坐落 │持分比例 │ 備註 │├──┼───────────────┼─────┼─────┤│ 1 │台中市○區○○段0000○號建物(│1 │ ││ │面積:24.2平方公尺) │ │ │├──┼───────────────┼─────┼─────┤│ 2 │台中市○區○○段00○00地號土地│0.00112 │查封中 ││ │(面積:329平方公尺) │ │ │├──┼───────────────┼─────┼─────┤│ 3 │台中市○區○○段00地號土地(面│0.00112 │查封中 ││ │積:1940平方公尺) │ │ │├──┼───────────────┼─────┼─────┤│ 4 │台中市○○區○○段000地號土地 │0.33333 │查封中 ││ │(面積:121平方公尺) │ │ │├──┼───────────────┼─────┼─────┤│ 5 │台中市○○區○○段000○0地號土│0.65 │查封中 ││ │地(面積:11平方公尺) │ │ │├──┼───────────────┼─────┼─────┤│ 6 │台中市○○區○○段000○0地號土│0.65 │查封中 ││ │地(面積:19平方公尺) │ │ │├──┼───────────────┼─────┼─────┤│ 7 │台中市○○區○○段0000○0地號 │1 │查封中 ││ │土地(面積:43平方公尺) │ │ │├──┼───────────────┼─────┼─────┤│ 8 │台中市○○區○○段0000○0地號 │1 │查封中 ││ │土地(面積:108平方公尺) │ │ │├──┼───────────────┼─────┼─────┤│ 9 │台中市○○區○○段00地號土地(│0.05 │查封中 ││ │面積:32847.61平方公尺) │ │ │├──┼───────────────┼─────┼─────┤│10 │台中市○○區○○段00地號土地(│1 │查封中 ││ │面積:76.73平方公尺) │ │ │├──┼───────────────┼─────┼─────┤│11 │南投縣魚池鄉○○段00○000地號 │0.19 │ ││ │土地(面積:2平方公尺) │ │ │├──┼───────────────┼─────┼─────┤│12 │南投縣魚池鄉○○段00○000地號 │0.19 │ ││ │土地(面積:8平方公尺) │ │ │├──┼───────────────┼─────┼─────┤│13 │台東縣台東市○○段0000○0地號 │1 │查封中 ││ │土地(面積201平方公尺) │ │ │├──┼───────────────┼─────┼─────┤│14 │台東縣台東市○○段0000地號土地│1 │查封中 ││ │(面積:867平方公尺) │ │ │├──┼───────────────┼─────┼─────┤│15 │台東縣台東市○○段0000○0地號 │1 │查封中 ││ │土地(面積:1672平方公尺) │ │ │├──┼───────────────┼─────┼─────┤│16 │台東縣台東市○○段0000○0地號 │1 │查封中 ││ │土地(面積:71平方公尺) │ │ │├──┼───────────────┼─────┼─────┤│17 │台東縣台東市○○段0000地號土地│1 │查封中 ││ │(面積:82平方公尺) │ │ │├──┼───────────────┼─────┼─────┤│18 │台東縣台東市○○段0000○0地號 │1 │查封中 ││ │土地(面積:520平方公尺) │ │ │├──┼───────────────┼─────┼─────┤│19 │台東縣台東市○○段0000○0地號 │1 │查封中 ││ │土地(面積:1512平方公尺) │ │ │├──┼───────────────┼─────┼─────┤│20 │台東縣台東市豐田段1411、1412之│1 │併附拍賣 ││ │3地號土地上之地上物(釋迦樹) │ │ │└──┴───────────────┴─────┴─────┘附表二:被繼承人賴誠吉所有之動產┌──┬──────────────────┬────┐│編號│ 股票名稱 │股數 │├──┼──────────────────┼────┤│ 1 │仁有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48,674 ││ │ │ │├──┼──────────────────┼────┤│ 2 │莉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 │ │ │├──┼──────────────────┼────┤│ 3 │立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2 ││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件裁定,得於裁定書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院提起抗告,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9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李銷勳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19 日

書記官 孫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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