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113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138號
- 原告
- 葉振賢
- 被告
- 嘉湧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金富
當事人間返還代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3年12月8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5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138號
當事人間返還代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3年12月8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5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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