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253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2532號
- 上訴人
- 被告
- 蘿雅蒂詩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月梅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楊芳瑜間因本院103年度訴字第2532號請求會員奬金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157萬0994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2萬4963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