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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3248號

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6 月 05 日

法官洪堯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3248號

原告
首元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袁昶平
訴訟代理人
廖健智律師
複代理人
張家萍律師
被告
葉黃杞
訴訟代理人
蕭壬宏律師
被告
茂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秋敬
訴訟代理人
唐梓淇

上當事人間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事證尚有未明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原告應就本件確認訴訟,原告之確認利益究竟為何,具狀提出具體說明;並應依本院補費裁定遵期補繳裁判費。

民事第一庭法 官 洪堯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5 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5 日

書記官 張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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