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4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第三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4 月 10 日
- 法官吳美蒼、廖慧如、林慧欣
- 法定代理人李元華、林秋雲
- 原告和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日富金屬工業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訴字第487號 原 告 和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元華 訴訟代理人 沈志成律師 被 告 日富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秋雲 訴訟代理人 潘正雄 陳怡成律師 上 一 人 複 代理 人 施冠群律師 詹若蘋 上列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2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確認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 至34、37至46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 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為原告所有。 本院一○三年度司執字第八十二號取交機器強制執行事件,就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百分之九十六,餘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被告於訴之變更或追加無異議,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視為同意變更或追加。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2項定有明文。查原告起訴時,原聲明求為: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82號被告與訴外人 添群水電工程有限公司(下稱添群公司)間取交機器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就原告所有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 示之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之判決。嗣於訴狀送達被告後,變更其聲明求為:1.確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即被告與添群公司於民國101年8月7日、101年10月17日 、101年10月18日及101年11月16日簽訂之4份附條件買賣契 約所載之ㄧ切動產)之所有權為原告所有。2.系爭執行事件 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之判決。核屬訴之追加,而被告對原告此項追加無異議,並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視為已同意上開訴之追加,是原告所為訴之追加,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 (一)訴外人國城營造有限公司(下稱國城公司)向原告承攬和築東峰段、臺中新榮泉A區、B區及太平區新興段等4個建案。國 城公司於101年7月27日與添群公司簽訂工程合約3份(下合稱系爭101年工程合約),分別將新榮泉A區、新榮泉B區及新興段等建案之水電工程(下分別稱新榮泉A區工程、新榮泉B區 工程及新興段工程)交由添群公司承攬;另於102年7月20日 與添群公司簽訂工程合約(下稱系爭102年工程合約),將東 峰段建案之水電工程(下稱東峰段工程,並與新榮泉A區工程、新榮泉B區工程及新興段工程;合稱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 交由添群公司承攬,依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之約定,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所需之機具均由添群公司購買,並由國 城公司於每月按實作工程數量付款。添群公司已於102年11 月25日前,將如附表一所示之動產(即東峰段工程所需機具 、材料)交付予國城公司,國城公司亦已於102年11月25日付款完竣;添群公司另於102年6月25日將如附表二、三、四所示之動產(即新榮泉A區工程、新榮泉B區工程及新興段工程 所需機具、材料)交付予國城公司,國城公司則於102年6月 25日完成付款。原告並已就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給付工程款 予國城公司。嗣添群公司因財務週轉困難無力施工,原告遂於102年12月5日會同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終止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三方並簽訂合約終止協議書(下稱系爭協議 書),於系爭協議書第2條約定,添群公司於契約終止前,基於承攬契約而交付之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等,均由原告取得所有權。而添群公司於系爭協議書簽訂前,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均已全數交付,並安裝在系爭4建案之建築 物,原告業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 (二)詎被告竟以其於101年8月7日、101年10月17日、101年10月 18日、101年11月16日分別就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 動產,與添群公司成立附條件買賣,並各簽訂合約編號1010807D001、1011017D002、1011018D001、1011116D001號之附條件買賣契約書(下分別稱7D001、7D002、8D001、6D001號 附條件買賣契約,並合稱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而添群公司向被告購買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均尚未給付價金,依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第9條第2項約定,添群公司就該 等動產,在價款尚未全部付清以前,僅得先行占有使用,被告仍保有該等動產之所有權。被告並已於102年12月14日持 7D001、7D002號附條件買賣契約就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動產;於102年12月18日持8D001、6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約就如 附表三、四所示之動產,向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辦妥附條件買賣之登記(下合稱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為由,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相關規定,於102年12月27日向本院聲請強制執行, 請求取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經本院以系爭執行事件受理在案,而於103年1月6日核發中院東民執103司執果字第82號執行命令(下稱系爭執行命令),並於103年1月22日查封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之動產。然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 之所有權人係原告,詎被告不察,竟指稱該等動產為其所有,並聲請強制執行在案,原告因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提起本件第三人異議之訴。 (三)被告固辯稱依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之約定,其仍為如附 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云云。惟添群公司並未與被告簽訂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被告係於發現添群公司周轉 困難,無力支付貨款後,以欲至經濟部辦理相關業務為由,向添群公司實際負責人黃火山借得添群公司之大、小章,而擅自盜蓋該大、小章,並倒填日期,偽造系爭4份附條件買 賣契約,再持之向主管機關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又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添群公司並非全部向被告購買,實際上亦有購自上耀電機有限公司及日富電機有限公司,可徵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確係被告偽造而屬不實。被告辯稱 其係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自不足採。 (四)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若非被告偽造,亦係被告與添群公 司通謀虛偽為意思表示作成,依法應屬無效。蓋依系爭4份 附條件買賣契約所示,被告係於101年8月7日就東峰段工程 所需之供電材料與添群公司簽訂7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約, 並於102年12月14日向主管機關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然添 群公司係於102年7月20日始向國城公司承攬東峰段工程,此距離添群公司與被告簽訂7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約之日期即 101年8月7日約有1年之久,添群公司於承攬東峰段工程約1 年之前,並無從確定其會承攬此項工程,及知悉需購買如何材料及其數量,顯見被告與添群公司於簽訂7D001號附條件 買賣契約時存有通謀虛偽之情事。又添群公司係於101年7月27日承攬新榮泉A區、新榮泉B區及新興段工程,並於101年 10月17日、101年10月18日及101年11月16日分別就新榮泉A 區、新榮泉B區及新興段工程所需之供電材料與被告簽訂7D002、8D001、6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約,然被告卻遲至102年 12月14日、18日始向主管機關為此部分附條件買賣之登記,其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之期間,距離簽訂該等附條件買賣契約之時日已相隔1年以上,要與常理不符。足認被告應係發 現添群公司經濟發生問題,無力給付貨款後,以倒填契約日期之方式與添群公司簽訂7D002、8D001、6D001號附條件買 賣契約,並向主管機關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被告與添群公司自係通謀虛偽簽署7D002、8D001、6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 約。是以,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既為被告與添群公司通 謀虛偽而為意思表示作成,依民法第87條第1項規定應屬無 效,被告即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 (五)倘被告未偽造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該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亦非被告與添群公司通謀虛偽為意思表示作成,而係如被告所辯其與添群公司間確有簽訂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 然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於被告向主管機關為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前,已由被告出貨予添群公司,添群公司並已交付該等動產予國城公司,且依約逐案施工裝置在各該系爭4建案 水電工程之建物,國城公司復於102年6月25日及102年10月 25日依添群公司所出具之工程計價單付款完竣。而添群公司於交付該等動產予國城公司時,復未告知其與被告間訂有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之情事。且原告、國城公司及添群公 司於102年11月30日簽訂系爭協議書時,被告與添群公司尚 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原告及國城公司自無從得知添群公司因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之約定,並未 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是原告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第1項規定,自應受善意之保護,而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被告自不得請求實施強制執行,取回該等動產。至被告雖辯稱添群公司無能力繼續承攬系爭4 建案水電工程,與原告並無直接關係,原告根本無須會同國城公司、添群公司訂立系爭協議書,卻介入添群公司與國城公司間之承攬法律關係,一同訂立屬三方合約之系爭協議書,顯見原告為惡意。且基於債之相對性原則,系爭協議書約定之權利義務僅存於原告、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間,被告不受系爭協議書之拘束,原告不得以系爭協議書之約定向被告主張受善意保護云云。然國城公司係向原告統包承攬系爭4 建案,再將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發包予添群公司,各該水電 工程完工後,工作物最終之所有權人為原告,國城公司與添群公司間對於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之承攬進度、情形,自與 原告有直接關係。而原告、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共同簽訂系爭協議書,得1次解決三方間權利義務關係,為一般工程之 慣例,原告訂立系爭協議書顯無惡意。又原告既已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且為善意第三人,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第1項規定,自應受善意之保護,此要與債權之相對性無關,被告此部分所辯,實不可採。 (六)原告確於102年12月5日會同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簽訂系爭協議書,被告指稱原告係倒填日期,作成簽署日期在被告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日期前之系爭協議書,原告並非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第1項所稱之善意第三人,不得主張受善意保護云云,並非事實,被告對此部分所辯並未舉證以實其說,自不可取。又系爭協議書係由原告內部保管,非放置在工地,故原告人員於系爭執行事件法院查封如附表一編號4至20 所示之動產時,才未能及時提出。而訴外人即原告工地現場之代理人劉心海於系爭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時,所出具授權期限為自103年1月20日起至103年1月25日止之授權書,係原告為委由劉心海處理原告與他人間另外之職業災害事件糾紛,而簽訂之授權文件,並非委由其簽訂系爭協議書之授權書,是自不得以原告於系爭執行事件查封程序時未提出系爭協議書及上開授權書所載期間,即認系爭協議書為原告倒填日期作成。 (七)依添群公司出具之請款單所示,工程計價方式係以工程情況比例記載,自不會詳細列載施工材料、機具之品項。而觀諸添群公司出具之請款單,其上已載有「受電箱安裝完成、電表箱安裝完成、電表箱結線安裝完成」等工作內容,係指完成安裝受電箱、電錶箱之費用及所需之施工材料、機具等工程費,而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均係用於安裝受電箱及電表箱所需之材料及機具,足認前開請款單所載內容確實包含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該等動產屬系爭協議書第2條約定 範疇。是被告辯稱依添群公司之請款單,不足以證明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屬系爭協議書第2條約定所稱因承攬契約而 交付之工作、施工材料、機具等物品云云,尚非可採。又添群公司於102年11月25日前已交付如附表一所示之動產;於102年6月25日前則已交付如附表二至四所示之動產。而被告 雖於102年11月15日將集中錶箱送至新榮泉A區工程之工地、於102年9月13日將滴水盤送至新榮泉B區工程之工地、102年10月31日將檢修門送至新興段工程之工地,惟此僅係被告與添群公司間訂購或換貨之情事,尚難以此即認添群公司未交付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 (八)被告復抗辯依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第15條、第17條之約定,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各自竣工依規定完成驗收前,添 群公司尚無庸交付任何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是添群公司並未交付任何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云云。惟上開約定係於添群公司與國城公司間之承攬契約並未終止之情形下始有適用,而原告既會同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於102年12月5日終止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且依系爭協議書第2條約 定,添群公司於契約終止前,基於承攬契約而交付之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等,均由原告取得所有權,顯見原告確已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被告辯稱添群公司尚未交付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云云,洵不足取。 (九)綜上所述,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為原告,惟被告竟指稱該等動產為其所有,向本院聲請實施強制執行以取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原告爰起訴請求確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為原告所有,且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並聲明:1.確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所有權為原告所有。2.系爭執行事件就前項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撤銷。 二、被告則以: (一)原告於被告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時,並未取得該等動產之所有權: 1.被告於103年1月22日會同法院人員至東峰段工程之工地對於如附表一所示之動產強制執行時,劉心海僅對於被告與添群公司間之附條件買賣契約真實性有意見,並提出原告與他人間另案所出具授權期限為自103年1月20日起至103年1月25日止之授權書,而未提出系爭協議書主張權利,然原告、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於102年12月5日倘已簽署系爭協議書,原告員工於強制執行當日,應會提出該協議書主張權利。可見系爭協議書應係原告因系爭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知悉系爭4 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係於102年12月間陸續完成附條件買賣登 記,故與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以倒填日期之方式,作成1份 簽署日期在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日期之前之系爭協議書。堪認原告於被告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時,既尚未與國城公司、添群公司簽署系爭協議書,即應受附條件買賣登記之拘束,其並未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 2.倘原告並非倒填日期作成系爭協議書,惟因添群公司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未達成讓與合意,亦未交付予原告,欠缺動產物權變動之要件,原告仍未取得該等動產之所有權。蓋依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第15條、第17條等約定,添群公司於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各自竣工,並依相關規定為正 式驗收前,尚無庸依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之約定交付任何「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等」,就已完成之工作部分,更須自行負擔保管之責。是以,添群公司於系爭101年、 102年工程合約終止前,並未基於承攬契約而交付任何動產 ,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不屬於系爭協議書第2條約定之標 的物範圍,原告顯未取得該等動產之所有權。又原告僅提出添群公司出具之請款單,即主張添群公司已交付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國城公司並已完全付款,惟該等請款單並未詳列施工材料、機具等品項,自無法以此作為添群公司已交付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證明。又被告直至102年11月15 日仍出貨至新榮泉A區工程之工地、102年9月13日亦出貨至 新榮泉B區工程之工地、102年10月31日則出貨至新興段工程之工地,添群公司不可能於被告出貨前將相關動產設備交付予國城公司,惟原告竟陳稱添群公司於102年6月25日即將被告尚未完全出貨之動產交付予國城公司,足認原告之主張顯屬不實。至原告雖稱被告上開3次出貨情形,係被告與添群 公司間訂購或換貨情事,非原告所得知悉云云。然原告既然無法知悉添群公司於102年6月25日後就新榮泉A區、B區、新興段等工程,是否持續向被告訂貨或換貨,如何能主張被告交付予添群公司之如附表二至四所示動產,已全數於102年6月25日前交付國城公司,益徵依原告所提出之添群公司請款單無法判斷添群公司是否已交付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從而,添群公司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既未與原告達成讓與合意,原告復未能舉證證明添群公司已交付該等動產,其自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無從請求排除系爭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 (二)原告於被告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時,即使已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然因原告並非善意,自無動產擔保交易法第5條規定之適用: 1.向原告承攬系爭4建案工程者為國城公司,國城公司對原告 負有完成工作之義務,添群公司無力繼續承攬國城公司轉包之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僅涉及添群公司與國城公司間之權 利義務關係,與原告全然無涉,原告對此無須為任何處理,原告竟出面處理,已有可疑。且於此情況下,依一般善意之人之處理方式,係由國城公司與添群公司協議終止承攬契約,再由國城公司另行將該等水電工程發包予其他小包商處理即可。惟原告卻反於常情介入國城公司與添群公司間之承攬法律關係,與國城公司、添群公司簽訂系爭協議書,以憑該協議書約定主張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顯見原告並非善意。又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依工程慣例,於通電檢驗合格前,添群公司不會支付被告相關貨款,原告既明知添群公司發生財務週轉困難,無力繼續施工,而添群公司於其與國城公司間之承攬契約遭終止後,更不可能取得承攬報酬,以給付被告貨款,則一般善意之人,應係出面向被告購買相關材料,另找小包商繼續施工。原告卻捨此不為,逕與國城公司、添群公司訂立系爭協議書,可徵原告行為不符合善意第三人所為。 2.倘若原告、國城公司與添群公司確於102年12月5日簽訂系爭協議書,並約定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歸原告取得所有權。惟原告明知添群公司無力支付該等動產之貨款予被告,且其亦非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之當事人,為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竟介入添群公司與國城公司間之承攬法律關係,並約定添群公司將非該公司所有之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無條件讓與原告,足證原告之受讓行為並非善意。 3.訴外人即添群公司之登記負責人施明宏明知添群公司與原告簽立系爭協議書時,當初交付予被告作為給付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貨款之票據有跳票情形,尚未給付價金予被告,僅因添群公司取回該等動產並無用處,即逕行無償讓與予原告,而非將高達數百萬元價值之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退還予被告,如非添群公司與原告簽立系爭協議書之行為存有惡意,殆無可能有如此損人不利己之作為。 4.原告主張本件善意取得之人為原告,非國城公司,則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交付應由添群公司交付予原告,原告方有因善意受讓而取得該等動產之可能。惟原告卻主張添群公司將系爭動產交付國城公司,並未交付予原告,原告已自認其不符合交付之要件,自無善意受讓之適用。 (三)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係屬真正,且被告辦理系爭附條件 買賣登記時,係經添群公司授權而為: 1.被告確有與添群公司簽訂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被告於 附條件買賣契約簽訂後,未立刻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係因附條件買賣之登記須備齊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且附條件買賣登記後,並非買受人付清款項即可,尚須辦理塗銷之程序,上開辦理流程,無論係自行辦理或委託專業代辦,均須支出一定之費用及人力。在商業交易上,如買受人有能力支付貨款,則會暫緩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以節省花費。而被告與添群公司合作已久,添群公司先前營運狀況良好,被告信任添群公司有資力給付貨款,方未立即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嗣於102年12月間因添群公司有跳票情形,信用已 有顯著之疑問,被告為求保障自己之權益,立即要求添群公司配合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未悖於一般民間企業之處事模式。而添群公司出借該公司之大、小章予被告時,已知悉被告係為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而借用,被告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確係獲得添群公司之授權。是以,原告主張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係屬不實,且被告係擅自辦理系爭附條 件買賣登記云云,核與事實不符,洵不足取。 2.被告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縱未經添群公司授權,此僅涉及添群公司是否得以此請求法院塗銷該等附條件買賣登記,於添群公司未訴請塗銷登記,並獲得勝訴之確定判決前,該登記不失其效力,被告自得以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四)綜上所述,原告既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其對於該等動產自無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原告之主張,顯無理由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兩造不爭執之事項: (一)被告依據動產擔保交易法規定,於102年12月14日就7D001、7D002號附條件買賣契約;於102年12月18日就8D001、6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約,向臺南市政府辦妥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其後被告持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向本院聲請強制執 行取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由本院以系爭執行事件受理在案。 (二)本院已准許原告供擔保後,就系爭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件終結前暫予停止,原告業供擔保,該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 (三)添群公司有統包承攬國城公司向原告承攬之系爭4建案之水 電工程,並與國城公司訂有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 四、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其為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被告竟指稱該等動產為被告所有,向本院聲請實施強制執行以取回各該動產,原告爰請求確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為其所有,並請求撤銷系爭執行事件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等情。惟被告否認其事,並以前揭情詞置辯。是本件兩造爭執之重點顯在於:1.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是否為原告所有?2.原告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請求撤銷系爭執行 事件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有無理由?茲分別說明如下。 (二)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是否為原告所有? 1.按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所謂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係指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原告主觀上認其在法律上之地位有不安之狀態存在,且此種不安之狀態,能以確認判決將之除去者而言(最高法院 52年台上字第1240號判例意旨參照)。經查,原告主張如附 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為其所有,然被告卻持系爭4份附條件 買賣契約,以被告與添群公司就該等動產為附條件買賣,添群公司未給付買賣價金,被告仍為各該動產之所有權人為由,依動產擔保交易法第30條準用第17條規定,向本院聲請強制執行取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則被告顯然否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為原告所有,原告與被告間就該等動產所有權歸屬即屬不明確,致原告在法律上之地位有不安之狀態存在,而此種狀態得以確認判決予以除去,揆諸上開說明,原告提起本件確認之訴,即有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先予敘明。 2.原告主張國城公司向其承攬系爭4建案工程後,將該等建案 之水電工程轉發包予添群公司承攬等節,為兩造所不爭執,並有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等件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1宗【下稱卷1】第4至12、61至72頁),自堪信為真正。 3.按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民法第761 條第1項本文定有明文。是動產所有權之讓與,於當事人間 產生讓與之合意,並交付動產時,即生物權變動之效力。則添群公司如一般買賣方式,向他人購買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未為附條件買賣之約定,當該他人基於與添群公司間之買賣契約,將該等動產交付並移轉所有權予添群公司後,添群公司即為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不論添群公司有無給付買賣價金。而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歸添群公司所有後,若添群公司與其他第三人間有讓與合意,並將該等動產交付予該第三人,該第三人即為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經查,添群公司承攬系爭4建案水 電工程,因財務問題,無力繼續承攬該等水電工程,原告、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遂於102年12月5日簽訂系爭協議書,而於系爭協議書第2條約定:「丙方(即添群公司)在契約終止 前,基於承攬契約而交付之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等,均由甲方(即原告)取得所有權」等情,有系爭協議書、添群公司之請款單、統一發票、存摺明細等件在卷可參(見卷1第13、15、73至82、255至260頁)。並經證人即添群公司法定負 責人施明宏於本院準備程序到場具結證稱:伊在添群公司擔任水電,為法定負責人,系爭協議書係由伊代表添群公司簽訂,添群公司有承包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該等水電工程所 需之材料有向被告購買,貨款應該有給付,但伊不確定是否全部給付。之後添群公司因無力繼續施作系爭4建案水電工 程,遂提議簽訂系爭協議書,該協議書係在添群公司簽署。系爭協議書第2條之約定,係將各該工地之工地主任所回報 已經進場之工具材料均讓與給原告,添群公司既然做不下去了,把材料帶回來也沒有用,所以就讓與給原告,這些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國城公司均已經與添群公司結算並付款完畢等語(見本院卷第2宗【下稱卷2】第93、95、96頁)。堪認添群公司就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所需之材料、工具即如附 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若已進場者確與原告達成讓與之合意。4.被告固辯稱其於103年1月22日會同法院至東峰段工程之工地對如附表一所示之動產為強制執行時,原告之工地現場員工劉心海並未提出系爭協議書主張原告已取得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故系爭協議書應係原告以倒填日期之方式作成,否則劉心海於上開強制執行期日應會提出云云。惟原告工地現場之員工,未必知悉現場材料、機具之所有權歸屬,且依原告公司內部之分工,非必然指派工地現場人員簽署或參與系爭協議書之訂立,自難認原告之工地現場員工當然知悉系爭協議書之存在,並得於系爭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提出。準此,尚難以原告之工地現場員工未於上開強制執行期日,當場提出系爭協議書,即遽認原告、國城公司及添群公司未於102年12月5日簽訂系爭協議書。又原告為系爭4 建案之定作人,國城公司則為該等建案之承攬人,並將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轉包添群公司承攬。添群公司因財務困難, 無力繼續施作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將可能導致原告無法如 期完成系爭4建案整體工程,並交屋予承買建物之客戶,故 添群公司能否施作上開水電工程,對原告自屬重要,與原告權益影響至鉅。原告為求自身權利獲得保障,介入國城公司、添群公司間之承攬法律關係,對於添群公司因系爭4建案 水電工程所置材料、機具、設備等物品確認歸屬情形,尚與常理相符。參以證人施明宏亦證述係由添群公司提議簽訂系爭協議書等語。是被告抗辯原告簽訂系爭協議書有違常情,難認添群公司與原告已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達成讓與合意云云,顯不足採。 5.經兩造會同清點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有無施設安裝在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之建物內,其結果略為:如附表一編號4、6 至19所示之標的物,均安裝在東峰段工程;如附表一編號1 至3、5所示之標的物,在東峰段工程現場未見此等設備;如附表一編號20所示之標的物因位在台電受電室內,受電室經台電封印無法進入,故無法確認該動產有無在東峰段工程內。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之標的物,皆 安裝在新榮泉A區工程;如附表二編號25所示之標的物因位 在台電受電室內,受電室經台電封印無法進入,故無法確認該動產有無在新榮泉A區工程內;如附表二編號34、35、46 、47所示之標的物,在新榮泉A區工程現場未見該等設備。 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所示之標的物,均安 裝在新榮泉B區工程;如附表三編號25所示之標的物因位在 台電受電室內,受電室經台電封印無法進入,故無法確認該動產有無在新榮泉B區工程內;如附表三編號35、36、47、48所示之標的物,在新榮泉B區工程現場未見該等設備。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之標的物,均裝設在新興段工 程;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之標的物因位在台電受電室內,受電室經台電封印無法進入,故無法確認該動產有無在新興段工程內等情,有兩造會同清點之紀錄及照片附卷足參(見本 院卷第3宗【下稱卷3】第2至107頁)。足見添群公司業將如 附表一編號4、6至19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 之標的物均交付予原告。而如附表一編號5所示之標的物, 兩造於會同清點時,雖未見該動產裝設在東峰段工程,如附表一編號20所示之標的物,則因位在經台電封印之受電室內,無法進入確認有無該動產,然如附表一編號5、20所示之 標的物,於系爭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時,業經被告確認該等物品位在東峰段工程之集合式住宅內,並經本院查封等節,有系爭執行事件之103年1月22日執行筆錄、查封筆錄等件附於系爭執行事件卷宗足稽,堪認添群公司亦已將如附表一編號5、20所示之標的物交付予原告。至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 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二編號34、35、46、47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35、36、47、48所示之標的物既未見安裝在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之工地內;如附表二編號25所示之標的物 ,如附表三編號25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之標的物,則因均位在經台電封印之受電室內,難以確認該等動產是否設置在各該工地內,自難遽認添群公司已將上開動產交付予原告。是以,被告所辯添群公司未交付原告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 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之標的物 云云,自難採信;其抗辯添群公司尚未將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標的物、附表二編號25、34、35、46、47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25、35、36、47、48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之標的物交付予原告,尚屬可取。 6.被告另抗辯依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第15條、第17條之約定,添群公司在系爭4建案之水電工程各自完工,並正式 驗收之前,無須交付任何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添群公司既未交付任何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自不屬於系爭協議書第2條約定之標的物範圍云云 。然依系爭協議書第1條第2項約定,可知因添群公司工程延誤及財務問題,已無能力繼續承攬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故 同意終止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準此,系爭101年、 102年工程合約既經終止,佐以證人施明宏上開證述,堪認 添群公司確要將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已經進場之材料、機具 均讓與給原告。自難執著拘泥於系爭101年、102年工程合約第15條、第17條之約定,遽以認定添群公司就系爭4建案水 電工程未交付任何工作、施工之材料、機具,且未與原告達成讓與合意,被告此部分所辯,自不足取。 7.綜上所述,堪認添群公司業就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之標 的物,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之標的物 ,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所示之標的物;如 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之標的物,與原告達成讓與 合意,並交付予原告。而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二編號25、34、35、46、47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25、35、36、47、48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之標的物則難認添群公司已交付予原告。 8.被告辯稱其於101年8月7日、101年10月17日、101年10月18 日、101年11月16日分別就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動 產,與添群公司成立附條件買賣,並各簽訂7D001、7D002、8D001、6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約,且被告已於102年12月14 日持7D001、7D002號附條件買賣契約就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動產;於102年12月18日持8D001、6D001號附條件買賣契約 就如附表三、四所示之動產,向臺南市政府辦妥系爭附條件買賣之登記。而添群公司向被告購買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均尚未給付價金,依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第9條第2項約 定,被告仍為該等動產之所有權人一節,業經原告否認被告與添群公司間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買賣係為附條件買賣,並經添群公司同意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按本法所稱動產擔保交易,謂依本法就動產設定抵押,或為附條件買賣,或依信託收據占有其標的物之交易。動產擔保交易,應以書面訂立契約。動產擔保交易法第2條、第5條第1項前段 分別定有明文。經查: (1)證人施明宏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到場具結證稱:添群公司就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所需材料有向被告購買,購買方式為添群 公司寄施工圖予被告,被告估價寫報價單給添群公司,添群公司再跟被告採購,雙方沒有訂書面契約。系爭4建案水電 工程所需材料比較複雜,需要工地人員畫圖面,採購人員比較不清楚圖面,所以伊有參與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之大件材 料購買流程,小零件部分則沒有參與。伊沒有看過系爭4份 附條件買賣契約,亦不瞭解何謂附條件買賣,添群公司未與被告簽訂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等語(見卷2第93、95頁背 面)。證人黃火山於本院準備程序時到場證述:伊在添群公 司擔任工程及管控等督導業務,添群公司承攬系爭4建案水 電工程所需材料有向被告購買,添群公司之採購部門會請廠商報價,經議價後,即以報價單為往來之依據,未與被告簽訂書面契約。伊不瞭解何謂附條件買賣,沒有看過系爭4份 附條件買賣契約,添群公司沒有在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 上蓋公司之大、小章。被告曾以要到經濟部辦理文件登記為由,到添群公司跟伊借添群公司之大、小章,但被告沒有拿文件給伊看,伊不清楚被告要辦理事項的確切內容為何。添群公司之大、小章在會計那裡,公司之大、小章不能隨便借給別人,伊徵詢添群公司之大老闆王榮添後,王榮添同意出借,伊才叫會計拿給被告,被告向添群公司借大、小章之時間大約為102年12月10、11日那幾天之時間,伊現在不太記 得確切日期等語(見卷2第96頁背面至98頁)。證人李幸慧於 本院準備程序到場具結證稱:伊自99年起至102年12月底在 添群公司擔任會計,任職期間有保管添群公司之大、小章,被告曾經於102年12月間向添群公司借用大、小章,當時被 告只說要去市政府辦理一些業務,但沒有詳細說要辦理什麼樣的業務。若添群公司與他人簽訂書面契約,需要用印公司大、小章,添群公司會將訂定好之合約書讓伊看,然後由伊用印。伊不知何謂附條件買賣,沒有看過系爭4份附條件買 賣契約,該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上添群公司之大、小章,係 伊當初借給被告之添群公司大、小章,但不是伊用印。內容為「添群工程水電公司大小印章。添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小印章。借日富金屬工業有限公司至經濟部使用辦理相關業務事項,不得轉用其他用途,公司大小章使用完須馬上歸還。出借102年12月11日。日富金屬工業有限公司。林秋雲。 102.12.11.」之文件(下稱系爭借用印章證明文件),係被告來借印章時,伊另外1個同事製作這份文件,請被告人員簽 名。是黃火山跟伊說可以將添群公司之大、小章借給被告,當時黃火山只有說被告要去辦理一些文件,但沒有說文件的細節。添群公司與被告就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之材料買賣, 沒有另外簽立書面契約等語(見卷2第99頁背面至101頁)。 (2)經核證人施明宏、黃火山及李幸慧之上開證述,其等對於添群公司就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所需材料與被告買賣之交易方 法、有無訂立書面契約、是否簽署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 等情節所述相符,應堪採信。足認添群公司與被告買賣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所需之材料即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標的物, 並未約定附條件買賣。而添群公司曾於102年12月間將公司 之大、小章借予被告,惟僅應允被告至經濟部辦理文件登記之用一節,亦據證人黃火山證述明確,且其所述核與系爭借用印章證明文件(見卷2第6頁)所載添群公司係出借公司大、小章供被告至經濟部使用辦理相關業務事項等內容相符。足見添群公司僅同意被告持添群公司之大、小章至經濟部辦理相關業務事項,添群公司並未同意在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 約上用印,及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自難以添群公司出借大、小印章予被告,即認添群公司與被告間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交易有成立附條件買賣契約及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之合意。至證人李幸慧雖證述被告借用添群公司之大、小章時表示要去市政府辦理一些業務,惟其亦稱被告未詳細說明要辦理什麼業務,係依黃火山之指示交付添群公司之大、小章予被告等語,則證人李幸慧就添群公司出借印章予被告之細節既不清楚,尚難僅以證人李幸慧此部分所述,即認添群公司與被告間有簽署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並同意 被告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 (3)證人即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林秋雲於本院準備程序固到庭具結證稱:伊負責被告之財務及人事部分,被告約自101年起與 添群公司有交易往來,主要係被告之業務人員與添群公司接洽。添群公司有向被告採購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所需之材料 ,係由被告之業務人員鄭偉德與添群公司之業務接洽,並會去工地確認所需之材料為何。平常被告之業務與對方之業務往來時,都會說要做1個合約,如果有需要的話,要為附條 件買賣。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所載之動產(即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係於101年間出售予添群公司,伊有看過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因為業務收到後,拿給公司的小姐, 小姐有拿給伊看,該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應係鄭偉德委託公 司的小姐打字,鄭偉德不是學法律的,鄭偉德請人打這4份 契約,被告應該沒有付費。伊持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去 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時,契約上添群公司之大、小章已經蓋用,係鄭偉德蓋的,但何時蓋印,要問鄭偉德。被告於101 年間已與添群公司買賣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但直至102年才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係因為添群公司之信用本來都 很正常,後來卻不預警跳票,伊知道後,就打電話到添群公司,由黃火山接聽並表示添群公司財務有問題,請伊到添群公司一趟,要協商討論債務問題。當天中午伊就去添群公司討論如何處理被告之帳款,黃火山說要協助被告,鄭偉德提到之前做的合約,並表示那就做這個附條件買賣,添群公司的1位小姐即拿添群公司之大、小章給伊等,被告只有向添 群公司借用1次大、小章,添群公司之小姐交付添群公司之 大、小章時,除了伊在場,還有伊先生潘正雄、鄭偉德、普力格公司之劉嘉寶、普力格公司之小姐、添億公司之顏姓先生在場。當時有跟黃火山說要去經濟部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伊有簽署系爭借用印章證明文件。伊不清楚添群公司就系爭4建案水電工程向被告購買材料之詳細金額為何,因為有 跳票的,還有未請款的,亦有陸續付款,已支付款項為何要詢問公司會計等語(見卷2第102至105頁)。惟證人林秋雲之 證詞,核與證人施明宏、黃火山及李幸慧之證言不符,已難遽採。又證人林秋雲對於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究竟於何 時、如何作成等細節,均推稱不甚清楚,然其卻證述系爭4 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上添群公司之大、小章係鄭偉德蓋用,惟如添群公司確有簽署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則應由其員 工用印,何須由被告之業務人員為之。況果爾被告與添群公司買賣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際,已簽署系爭4份附條件 買賣契約,證人林秋雲於102年12月11日業向添群公司表示 借用該公司大、小章之目的係為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若添群公司同意辦理,並無不法,則證人林秋雲理應要求在系爭借用印章證明文件直接載明借用添群公司大、小章之目的,係為辦理附條件買賣登記,以杜事後糾紛,自無隱諱之必要。從而,證人林秋雲之證述,尚有與常情事理相悖之處,自難以其證詞,即認添群公司就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有與被告簽署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並同意被告辦理系爭 附條件買賣登記。 (4)被告固辯稱依訴外人劉嘉寶於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3年度訴 字第400號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下稱系爭400號事件)審理中所為證詞,可知添群公司知悉被告借用該公司之大、小章係為辦理本件附條件買賣登記云云。然觀諸劉嘉寶於系爭400 號事件所為證詞(見卷1第284頁),係針對被告與訴外人添億公司之事務而為證述,並未提及被告與添群公司之情形,自難以其證言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5)綜上所述,被告辯稱添群公司向其購買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動產,有簽署系爭4份附條件買賣契約,並經添群公司之同 意,由被告向臺南市政府辦理系爭附條件買賣登記云云,顯非可採。 9.被告就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標的物,分別迄至102 年1 1月19日、102年11月15日、102年9月13日、102年10月 31日均已完全出貨予添群公司等情,有被告於系爭執行事件提出之明細表可稽(見系爭執行事件卷宗所附被告民事強制 執行聲請狀之附件五)。而被告與添群公司就買賣如附表一 至四所示之動產既未約定附條件買賣,僅為一般買賣,則添群公司於被告將該等動產交付並移轉所有權予添群公司後,添群公司即為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人。又添群公司業就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之動產,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之動產,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 34、3 7至46所示之動產;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之動產,與原告達成讓與合意,並交付予原告,已如前述。準此,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 至34、3 7至46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之標的物等動產所有權即生變動,而歸原告所有。至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之標的物、附表二編號25、34、35、46、47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25、35、36、47、48所示之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之標的物,添群公司既未交付予原告,則此部分動產所有權尚不生變動之效力,自難認原告已取得該等動產之所有權。從而,原告請求確認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 34、37至46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 89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為其所有,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至原告請求確認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二編號25、34、35、46、47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三編號25、35、36、47、48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為其所有,則無理由,不應准許。 (三)原告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請求撤銷系爭執行事件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動產所為強制執行程序,有無理由? 1.按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得於強制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法院對債權人提起異議之訴。強制執行法第15條前段定有明文。所謂就執行標的物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之權利者,係指對於執行標的物有所有權、典權、留置權、質權存在情形之一者而言(最高法院44年台上 字第721號判例參照)。次按執行異議之訴訟於實施執行時始得提起,若未及執行僅因某項財產有被執行之虞預先訴訟,則是訴之目的仍為確認,而無所謂執行異議之訴(最高法院 20年上字第1990號判例參照)。是以,第三人異議之訴之立 法目的係針對債權人錯誤行使指封權,查封非債務人之責任財產時,賦予第三人程序法上之異議權,藉此撤銷執行法院對於執行標的物之不當執行行為,故第三人提起異議之訴,須以執行法院對於該執行標的物之執行程序業已開始為前提,如執行法院尚未就該執行標的物為執行程序,自無從排除執行法院對該執行標的物之執行程序,而不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2.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之所有權係歸原告所有,業經 本院認定如前。而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經本院民 事執行處於103年1月22日會同被告至東峰段工程之集合式住宅,查封在案,尚未取交予被告,就該等動產之執行程序尚未終結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並經本院調取系爭執行事件卷宗核閱無誤,自堪信為真正。準此,原告所有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既遭被告誤為聲請強制執行,從而,原 告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請求撤銷系爭執行事件就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 3.原告並未能舉證證明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二編號25、34、35、46、47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三編號25、35、36、47、48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均為其所有。則原告主張其為該等動產之所有權人,而本於所有權請求排除系爭執行事件就上開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法無據,不應准許。 4.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動產之所有權, 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所示動產之所有權; 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固皆為原告 所有。被告並聲請就此部分動產為強制執行,惟執行法院尚未為任何執行行為,而未對該等動產開始為執行程序,依前揭說明,原告就上開動產自無從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其訴請撤銷系爭執行事件就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 所示動產、如附表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所示動產 ;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 序,為無理由,不應准許。 (四)綜上所述,原告主張其為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標的物, 如附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標的物,如附表 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所示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標的物等動產之所有權人,被告就原告所有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誤為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 院並已將該等動產查封在案,其有權排除系爭執行事件就此部分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等節,既為可採。而原告所述如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標的物,如附表二編號25、34、35、46、47所示標的物,如附表三編號25、35、36、47、48所示標的物,如附表四編號80所示標的物等動產所有權亦歸其所有,其並得請求撤銷系爭執行事件對於如附表二編號1至47 所示動產,如附表三編號1至48所示動產,如附表四編號1至至89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等節,尚不足取。從而,原告請求確認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 表二編號1至24、26至33、36至45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 表三編號1至24、26至34、37至46所示動產之所有權;如附 表四編號1至79、81至89所示動產之所有權為其所有。並依 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請求撤銷系爭執行事件就如附表一編號4至20所示動產所為之強制執行程序,為有理由,應予 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屬無據,應予駁回。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舉證,與本件判決結果並無影響,爰不逐一論述,附此敘明。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10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美蒼 法 官 廖慧如 法 官 林慧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 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 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林育萱 附表一: ┌──────────────────────────────────────────────┐ │【被告所稱與添群公司簽立之合約編號1010807D001(工程名稱:臺中和築東峰段集合式住宅)附條件買賣 │ │契約之買賣標的物】 │ ├──┬───────────┬──────────────┬──┬──┬────┬─────┤ │編號│ 標的物名稱 │ 規格 │數量│單位│ 單價 │ 金額 │ │ │ │ │ │ │(新臺幣)│ (新臺幣) │ ├──┼───────────┼──────────────┼──┼──┼────┼─────┤ │ 1 │黑鐵電錶箱KWHMP PANEL │600(W)*1200(H)*350(D)T1.6mm │ 1 │ 盤 │10,000元│ 10,000元│ ├──┼───────────┼──────────────┼──┼──┼────┼─────┤ │ 2 │黑鐵開關箱MP PANEL │800(W)*2250(H)*300(D)T1.6mm │ 1 │ 盤 │85,000元│ 85,000元│ ├──┼───────────┼──────────────┼──┼──┼────┼─────┤ │ 3 │黑鐵開關箱ML PANEL │550(W)*500(H)*150(D)T1.6mm │ 1 │ 盤 │10,000元│ 10,000元│ ├──┼───────────┼──────────────┼──┼──┼────┼─────┤ │ 4 │黑鐵二合一電信箱 │1000(W)*800(H)*140(D)T1.6mm │ │ 盤 │ 4,500元│ 99,000元│ ├──┼───────────┼──────────────┼──┼──┼────┼─────┤ │ 5 │黑鐵拉線箱 │300(W)*300(H)*300(D)T1.6mm │ 2 │ 盤 │ 1,500元│ 3,000元│ ├──┼───────────┼──────────────┼──┼──┼────┼─────┤ │ 6 │黑鐵臨時打水盤 │550(W)*750(H)*200(D)T1.6mm │ 1 │ 盤 │15,000元│ 15,000元│ ├──┼───────────┼──────────────┼──┼──┼────┼─────┤ │ 7 │黑鐵三相受電箱N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25,000元│ 25,000元│ ├──┼───────────┼──────────────┼──┼──┼────┼─────┤ │ 8 │黑鐵單相受電箱N2 PANEL│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25,000元│ 25,000元│ ├──┼───────────┼──────────────┼──┼──┼────┼─────┤ │ 9 │黑鐵單相受電箱N3 PANEL│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83,000元│ 83,000元│ ├──┼───────────┼──────────────┼──┼──┼────┼─────┤ │ │黑鐵單相受電箱N4 PANEL│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22,000元│ 22,000元│ ├──┼───────────┼──────────────┼──┼──┼────┼─────┤ │ │黑鐵單相受電箱N5 PANEL│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22,000元│ 22,000元│ ├──┼───────────┼──────────────┼──┼──┼────┼─────┤ │ │黑鐵單相受電箱N6 PANEL│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25,000元│ 25,000元│ ├──┼───────────┼──────────────┼──┼──┼────┼─────┤ │ │黑鐵三相受電箱N7 PANEL│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25,000元│ 25,000元│ ├──┼───────────┼──────────────┼──┼──┼────┼─────┤ │ │黑鐵集中電錶MA1 PANEL │5500(W)*1500(H)*300(D)T1.6mm│ 1 │ 盤 │84,000元│ 84,000元│ ├──┼───────────┼──────────────┼──┼──┼────┼─────┤ │ │黑鐵集中電錶MA2 PANEL │3600(W)*1500(H)*300(D)T1.6mm│ 1 │ 盤 │50,000元│ 50,000元│ ├──┼───────────┼──────────────┼──┼──┼────┼─────┤ │ │黑鐵集中電錶MA3 PANEL │3600(W)*1500(H)*300(D)T1.6mm│ 1 │ 盤 │56,000元│ 56,000元│ ├──┼───────────┼──────────────┼──┼──┼────┼─────┤ │ │黑鐵集中電錶MA4 PANEL │3600(W)*1500(H)*300(D)T1.6mm│ 1 │ 盤 │57,000元│ 57,000元│ ├──┼───────────┼──────────────┼──┼──┼────┼─────┤ │ │黑鐵集中電錶MA5 PANEL │5500(W)*1500(H)*300(D)T1.6mm│ 1 │ 盤 │85,000元│ 85,000元│ ├──┼───────────┼──────────────┼──┼──┼────┼─────┤ │ │黑鐵集中電錶MA6 PANEL │5500(W)*1500(H)*300(D)T1.6mm│ 1 │ 盤 │85,000元│ 85,000元│ ├──┼───────────┼──────────────┼──┼──┼────┼─────┤ │ │黑鐵集中電錶TPC PANEL │550(W)*700(H)*150(D)T1.6mm │ 1 │ 盤 │14,000元│ 14,000元│ ├──┼───────────┼──────────────┼──┼──┼────┼─────┤ │ │ │ │ │ │合 計│ 880,000元│ ├──┼───────────┼──────────────┼──┼──┼────┼─────┤ │ │ │ │ │ │稅額(5%)│ 44,000元│ ├──┼───────────┼──────────────┼──┼──┼────┼─────┤ │ │ │ │ │ │總 計│ 924,000元│ └──┴───────────┴──────────────┴──┴──┴────┴─────┘ 附表二: ┌─────────────────────────────────────────────────┐ │【被告所稱與添群公司簽立之合約編號1011017D002(工程名稱:臺中新榮泉A區)附條件買賣契約之買賣標的物】│ ├──┬───────────┬───────────────┬──┬──┬─────┬──────┤ │編號│ 標的物名稱 │ 規格 │數量│單位│ 單價 │ 金額 │ │ │ │ │ │ │ (新臺幣) │ (新臺幣) │ ├──┼───────────┼───────────────┼──┼──┼─────┼──────┤ │ 1 │黑鐵受電箱N1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2 │黑鐵受電箱N2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3 │黑鐵受電箱N3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45,000元 │ 45,000元│ ├──┼───────────┼───────────────┼──┼──┼─────┼──────┤ │ 4 │黑鐵受電箱N5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45,000元 │ 45,000元│ ├──┼───────────┼───────────────┼──┼──┼─────┼──────┤ │ 5 │黑鐵受電箱N4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6 │黑鐵受電箱N6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7 │黑鐵集中錶箱MD-1 PANEL│30900(W)*1500(H)*250(D)T1.6mm │ 1 │ 盤 │ 53,000元 │ 53,000元│ ├──┼───────────┼───────────────┼──┼──┼─────┼──────┤ │ 8 │黑鐵集中錶箱MD-2 PANEL│2700(W)*1500(H)*250(D)T1.6mm │ 1 │ 盤 │ 38,000元 │ 38,000元│ ├──┼───────────┼───────────────┼──┼──┼─────┼──────┤ │ 9 │黑鐵集中錶箱ME PANEL │3000(W)*1500(H)*250(D)T1.6mm │ 1 │ 盤 │ 45,000元 │ 45,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F-1 PANEL│3900(W)*1500(H)*250(D)T1.6mm │ 1 │ 盤 │ 53,000元 │ 53,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F-2 PANEL│1500(W)*1500(H)*2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F-3 PANEL│1500(W)*1500(H)*2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MP PANEL │12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D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14,000元 │ 14,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E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F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 PANEL │1050(W)*2350(H)*900(D)T1.6mm │ 1 │ 盤 │130,000元 │ 13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EMP PANEL │850(W)*1450(H)*350(D)T1.6mm │ 1 │ 盤 │ 30,000元 │ 3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D PANEL │600(W)*900(H)*25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E PANEL │600(W)*900(H)*25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F PANEL │600(W)*1000(H)*2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 PANEL │600(W)*750(H)*150(D)T1.6mm │ 1 │ 盤 │ 11,000元 │ 11,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BA PANEL │550(W)*750(H)*200(D)T1.6mm │ 1 │ 盤 │ 13,000元 │ 1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BC PANEL │550(W)*750(H)*200(D)T1.6mm │ 1 │ 盤 │ 13,000元 │ 1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TPC PANEL │5500(W)*550(H)*15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B1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5,000元 │ 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B2 PANEL │550(W)*550(H)*150(D)T1.6mm │ 1 │ 盤 │ 7,000元 │ 7,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FB1 PANEL │600(W)*900(H)*20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FB2 PANEL │600(W)*105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 PANEL │650(W)*700(H)*150(D)T1.6mm │ 1 │ 盤 │ 12,000元 │ 12,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1 PANEL │700(W)*750(H)*200(D)T2.0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2 PANEL │700(W)*750(H)*200(D)T2.0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3 PANEL │45(W)*650(H)*200(D)T2.0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4 PANEL │300(W)*350(H)*200(D)T2.0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5 PANEL │300(W)*350(H)*200(D)T2.0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D PANEL │550(W)*500(H)*150(D)T2.0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F PANEL │550(W)*500(H)*150(D)T2.0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E PANEL │550(W)*550(H)*150(D)T2.0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D PANEL │700(W)*75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E PANEL │700(W)*75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F PANEL │700(W)*75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L PANEL │600(W)*750(H)*150(D)T1.6mm │ 1 │ 盤 │ 11,000元 │ 11,000元│ ├──┼───────────┼───────────────┼──┼──┼─────┼──────┤ │ │黑鐵開關箱EA PANEL │400(W)*500(H)*150(D)T1.6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黑鐵開關箱1L PANEL │550(W)*550(H)*150(D)T1.6mm │ 1 │ 盤 │ 7,000元 │ 7,000元│ ├──┼───────────┼───────────────┼──┼──┼─────┼──────┤ │ │黑鐵開關箱1P PANEL │650(W)*1000(H)*1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白鐵滴水盤 │1500(W)*1500(H)*50(D)T1.2mm │ 2 │ 盤 │ 20,000元 │ 40,000元│ ├──┼───────────┼───────────────┼──┼──┼─────┼──────┤ │ │白鐵ST滴水盤 │600(W)*700(H)*100(D)T1.2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 │ │ │ │ 合 計 │ 1,020,000元│ ├──┼───────────┼───────────────┼──┼──┼─────┼──────┤ │ │ │ │ │ │ 稅額(5%) │ 51,000元│ ├──┼───────────┼───────────────┼──┼──┼─────┼──────┤ │ │ │ │ │ │ 總 計 │ 1,071,000元│ └──┴───────────┴───────────────┴──┴──┴─────┴──────┘ 附表三: ┌─────────────────────────────────────────────────┐ │【被告所稱與添群公司簽立之合約編號1011018D001(工程名稱:臺中新榮泉B區)附條件買賣契約之買賣標的物】│ ├──┬───────────┬──────────────┬──┬──┬─────┬───────┤ │編號│ 標的物名稱 │ 規格 │數量│單位│ 單價 │ 金額 │ │ │ │ │ │ │ (新臺幣) │ (新臺幣) │ ├──┼───────────┼──────────────┼──┼──┼─────┼───────┤ │ 1 │黑鐵受電箱N1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2 │黑鐵受電箱N2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3 │黑鐵受電箱N3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4 │黑鐵受電箱N4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5 │黑鐵受電箱N5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6 │黑鐵受電箱N6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7 │黑鐵集中錶箱MA-1 PANEL│3000(W)*1500(H)*250(D)T1.6mm│ 1 │ 盤 │ 44,000元 │ 44,000元 │ ├──┼───────────┼──────────────┼──┼──┼─────┼───────┤ │ 8 │黑鐵集中錶箱MA-2 PANEL│1500(W)*1500(H)*250(D)T1.6mm│ 1 │ 盤 │ 19,000元 │ 19,000元 │ ├──┼───────────┼──────────────┼──┼──┼─────┼───────┤ │ 9 │黑鐵集中錶箱MA-3 PANEL│1800(W)*1500(H)*250(D)T1.6mm│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 │黑鐵集中錶箱MB PANEL │3600(W)*1500(H)*250(D)T1.6mm│ 1 │ 盤 │ 45,000元 │ 45,000元 │ ├──┼───────────┼──────────────┼──┼──┼─────┼───────┤ │ │黑鐵集中錶箱MC-1 PANEL│3600(W)*1500(H)*250(D)T1.6mm│ 1 │ 盤 │ 45,000元 │ 45,000元 │ ├──┼───────────┼──────────────┼──┼──┼─────┼───────┤ │ │黑鐵集中錶箱MC-2 PANEL│3000(W)*1500(H)*250(D)T1.6mm│ 1 │ 盤 │ 44,000元 │ 44,000元 │ ├──┼───────────┼──────────────┼──┼──┼─────┼───────┤ │ │黑鐵電錶箱KWHMP PANEL │1200(W)*1500(H)*350(D)T1.6mm│ 1 │ 盤 │ 26,000元 │ 26,000元 │ ├──┼───────────┼──────────────┼──┼──┼─────┼───────┤ │ │黑鐵電錶箱KWHA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 │黑鐵電錶箱KWHB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 │黑鐵電錶箱KWHC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MP PANEL │1050(W)*2350(H)*900(D)T1.6mm│ 1 │ 盤 │240,000元 │ 24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EMP PANEL │850(W)*1450(H)*350(D)T1.6mm │ 1 │ 盤 │ 30,000元 │ 3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MPA PANEL │600(W)*1000(H)*2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MPB PANEL │600(W)*900(H)*250(D)T1.6mm │ 1 │ 盤 │ 19,000元 │ 19,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MPC PANEL │600(W)*900(H)*250(D)T1.6mm │ 1 │ 盤 │ 19,000元 │ 19,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FP PANEL │600(W)*700(H)*150(D)T1.6mm │ 1 │ 盤 │ 12,000元 │ 12,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HBA PANEL │550(W)*750(H)*200(D)T1.6mm │ 1 │ 盤 │ 13,000元 │ 13,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HBC PANEL │550(W)*750(H)*200(D)T1.6mm │ 1 │ 盤 │ 13,000元 │ 13,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TPC PANEL │550(W)*750(H)*15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B1 PANEL │550(W)*500(H)*150(D)T1.6mm │ 1 │ 盤 │ 6,000元 │ 6,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B2 PANEL │550(W)*500(H)*150(D)T1.6mm │ 1 │ 盤 │ 6,000元 │ 6,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FB1 PANEL │600(W)*900(H)*20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FB2 PANEL │600(W)*90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W PANEL │650(W)*800(H)*150(D)T1.6mm │ 1 │ 盤 │ 14,000元 │ 14,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W1 PANEL │650(W)*700(H)*200(D)T2.0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W2 PANEL │650(W)*700(H)*200(D)T2.0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W3 PANEL │650(W)*700(H)*200(D)T2.0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W4 PANEL │450(W)*650(H)*200(D)T2.0mm │ 1 │ 盤 │ 10,000元 │ 1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W5 PANEL │350(W)*400(H)*150(D)T2.0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W6 PANEL │350(W)*400(H)*150(D)T2.0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HA PANEL │450(W)*600(H)*150(D)T2.0mm │ 1 │ 盤 │ 10,000元 │ 1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HC PANEL │450(W)*600(H)*150(D)T2.0mm │ 1 │ 盤 │ 10,000元 │ 10,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HB PANEL │450(W)*550(H)*1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GA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2,000元 │ 22,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GB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2,000元 │ 22,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PGC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2,000元 │ 22,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ML PANEL │550(W)*750(H)*150(D)T1.6mm │ 1 │ 盤 │ 12,000元 │ 12,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EA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5,000元 │ 5,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1L PANEL │550(W)*500(H)*150(D)T1.6mm │ 1 │ 盤 │ 6,000元 │ 6,000元 │ ├──┼───────────┼──────────────┼──┼──┼─────┼───────┤ │ │黑鐵開關箱1P PANEL │600(W)*1150(H)*150(D)T1.6mm │ 1 │ 盤 │ 26,000元 │ 26,000元 │ ├──┼───────────┼──────────────┼──┼──┼─────┼───────┤ │ │白鐵滴水盤 │900(W)*900(H)*50(D)T1.2mm │ 4 │ 盤 │ 5,000元 │ 20,000元 │ ├──┼───────────┼──────────────┼──┼──┼─────┼───────┤ │ │白鐵ST滴水盤 │600(W)*700(H)*100(D)T1.2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 │ │ │ │ │ 合 計 │ 1,080,000元 │ ├──┼───────────┼──────────────┼──┼──┼─────┼───────┤ │ │ │ │ │ │ 稅額(5%) │ 54,000元 │ ├──┼───────────┼──────────────┼──┼──┼─────┼───────┤ │ │ │ │ │ │ 總 計 │ 1,134,000元 │ └──┴───────────┴──────────────┴──┴──┴─────┴───────┘ 附表四 ┌──────────────────────────────────────────────────┐ │【被告所稱與添群公司簽立之合約編號1011116D002(工程名稱:和築建設太平區新興段拾肆樓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 │程)附條件買賣契約之買賣標的物】 │ ├──┬────────────┬───────────────┬──┬──┬─────┬──────┤ │編號│ 標的物名稱 │ 規格 │數量│單位│ 單價 │ 金額 │ │ │ │ │ │ │ (新臺幣) │ (新臺幣) │ ├──┼────────────┼───────────────┼──┼──┼─────┼──────┤ │ 1 │黑鐵三相受電箱N1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2 │黑鐵三相受電箱N2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3 │黑鐵單相受電箱N3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4 │黑鐵單相受電箱N4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5 │黑鐵單相受電箱N5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6 │黑鐵單相受電箱N6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7 │黑鐵單相受電箱N7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8 │黑鐵單相受電箱N8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9 │黑鐵單相受電箱N9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黑鐵單相受電箱N10 PANEL │800(W)*16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MP PANEL │12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A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B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C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D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E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電錶箱KWHF PANEL │600(W)*1500(H)*3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A-1 PANEL │35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50,000元 │ 5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A-2 PANEL │35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50,000元 │ 5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B-1 PANEL │35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50,000元 │ 5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B-2 PANEL │35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50,000元 │ 5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C PANEL │56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30,000元 │ 3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D-1 PANEL │28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30,000元 │ 3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D-2 PANEL │28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30,000元 │ 3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E-1 PANEL │22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35,000元 │ 35,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E-2 PANEL │13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30,000元 │ 3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F-1 PANEL │13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30,000元 │ 30,000元│ ├──┼────────────┼───────────────┼──┼──┼─────┼──────┤ │ │黑鐵集中錶箱MF-2 PANEL │2200(W)*1200(H)*300(D)T1.6mm │ 1 │ 盤 │ 35,000元 │ 3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 PANEL │1000(W)*2100(H)*1000(D)T1.6mm │ 2 │ 盤 │230,000元 │ 46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EMP PANEL │800(W)*1800(H)*350(D)T1.6mm │ 1 │ 盤 │ 90,000元 │ 9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A PANEL │600(W)*900(H)*250(D)T2.0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B PANEL │600(W)*900(H)*250(D)T2.0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C PANEL │600(W)*900(H)*250(D)T2.0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D PANEL │600(W)*900(H)*250(D)T2.0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E PANEL │600(W)*900(H)*250(D)T2.0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PF PANEL │600(W)*900(H)*250(D)T2.0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B1 PANEL │550(W)*450(H)*150(D)T2.0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B3 PANEL │550(W)*450(H)*150(D)T2.0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FB1 PANEL │550(W)*800(H)*15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FB2 PANEL │800(W)*1350(H)*2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FB3 PANEL │600(W)*850(H)*15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 PANEL │800(W)*1150(H)*250(D)T1.6mm │ 1 │ 盤 │ 25,000元 │ 2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A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7,000元 │ 7,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B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7,000元 │ 7,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C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7,000元 │ 7,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D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7,000元 │ 7,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F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7,000元 │ 7,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 PANEL │600(W)*800(H)*15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1 PANEL │65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2 PANEL │65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3 PANEL │65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4 PANEL │65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0,000元 │ 2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5 PANEL │50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6,000元 │ 6,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6 PANEL │300(W)*350(H)*150(D)T1.6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W7 PANEL │300(W)*350(H)*150(D)T1.6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A PANEL │450(W)*650(H)*150(D)T1.6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B PANEL │450(W)*650(H)*150(D)T1.6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C PANEL │450(W)*650(H)*150(D)T1.6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D PANEL │450(W)*650(H)*150(D)T1.6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E PANEL │450(W)*600(H)*1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HF PANEL │450(W)*550(H)*150(D)T1.6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A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B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C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D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E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PGF PANEL │700(W)*700(H)*200(D)T1.6mm │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黑鐵開關箱ML PANEL │900(W)*1900(H)*500(D)T1.6mm │ 1 │ 盤 │ 40,000元 │ 40,000元│ ├──┼────────────┼───────────────┼──┼──┼─────┼──────┤ │ │黑鐵開關箱EA PANEL │550(W)*450(H)*150(D)T1.6mm │ 1 │ 盤 │ 6,000元 │ 6,000元│ ├──┼────────────┼───────────────┼──┼──┼─────┼──────┤ │ │黑鐵開關箱1L PANEL │550(W)*550(H)*15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1P PANEL │600(W)*1100(H)*15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1PA PANEL │550(W)*800(H)*150(D)T1.6mm │ 1 │ 盤 │ 9,000元 │ 9,000元│ ├──┼────────────┼───────────────┼──┼──┼─────┼──────┤ │ │黑鐵開關箱1PB PANEL │550(W)*110(H)*15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A PANEL │550(W)*600(H)*20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B PANEL │550(W)*600(H)*20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C PANEL │550(W)*600(H)*20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D PANEL │550(W)*600(H)*20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FPF PANEL │550(W)*600(H)*200(D)T1.6mm │ 1 │ 盤 │ 15,000元 │ 15,000元│ ├──┼────────────┼───────────────┼──┼──┼─────┼──────┤ │ │黑鐵開關箱1P1-1 PANEL │800(W)*1750(H)*250(D)T1.6mm │ 1 │ 盤 │120,000元 │ 120,000元│ ├──┼────────────┼───────────────┼──┼──┼─────┼──────┤ │ │黑鐵拉線箱B1F PANEL │1200(W)*1200(H)*600(D)T1.6mm │ 1 │ 盤 │ 18,000元 │ 18,000元│ ├──┼────────────┼───────────────┼──┼──┼─────┼──────┤ │ │黑鐵連結拉線箱 │700(W)*600(H)*150(D)T1.6mm │ 1 │ 盤 │ 2,000元 │ 2,000元│ ├──┼────────────┼───────────────┼──┼──┼─────┼──────┤ │ │黑鐵二次側接線箱A梯 │800(W)*600(H)*700(D)T1.6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黑鐵二次側接線箱B梯 │1400(W)*400(H)*500(D)T1.6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黑鐵二次側接線箱C梯 │1800(W)*300(H)*700(D)T1.6mm │ 1 │ 盤 │ 5,000元 │ 5,000元│ ├──┼────────────┼───────────────┼──┼──┼─────┼──────┤ │ │黑鐵二次側接線箱E梯 │1820(W)*400(H)*600(D)T1.6mm │ 1 │ 盤 │ 6,000元 │ 6,000元│ ├──┼────────────┼───────────────┼──┼──┼─────┼──────┤ │ │黑鐵二次側接線箱F梯 │2000(W)*450(H)*700(D)T1.6mm │ 1 │ 盤 │ 8,000元 │ 8,000元│ ├──┼────────────┼───────────────┼──┼──┼─────┼──────┤ │ │黑鐵拉線箱 │3000(W)*1200(H)*1200(D)T1.6mm │ 1 │ 盤 │ 23,000元 │ 23,000元│ ├──┼────────────┼───────────────┼──┼──┼─────┼──────┤ │ │黑鐵拉線箱 │1200(W)*1200(H)*1200(D)T1.6mm │ 4 │ 盤 │ 12,000元 │ 48,000元│ ├──┼────────────┼───────────────┼──┼──┼─────┼──────┤ │ │白鐵ST滴水盤 │600(W)*700(H)*100(D)T1.2mm │ 1 │ 盤 │ 4,000元 │ 4,000元│ ├──┼────────────┼───────────────┼──┼──┼─────┼──────┤ │ │ │ │ │ │ 合 計 │ 2,300,000元│ ├──┼────────────┼───────────────┼──┼──┼─────┼──────┤ │ │ │ │ │ │ 稅額(5%) │ 115,000元│ ├──┼────────────┼───────────────┼──┼──┼─────┼──────┤ │ │ │ │ │ │ 總 計 │ 2,415,000元│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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