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促字第3684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4年度司促字第36846號
- 債權人
- 勤利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永川
- 債務人
- 上邑空間整合有限公司
- 債務人
兼法定代理 江峻毅
人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104年度司促字第36846號│├──┬────────────┬───────────┬───────────┬───────────┤│編號│ 發票日│ 金額 │提示日 即 利 息 起算日│支 票 號 碼││││新 臺 幣│││├──┼────────────┼───────────┼───────────┼───────────┤│001 │103年8月30日│300,000元 │103年9月25日│GB3087839 │├──┼────────────┼───────────┼───────────┼───────────┤│002 │103年10月20日 │300,000元 │103年10月20日 │GB3087840 │├──┼────────────┼───────────┼───────────┼───────────┤│003 │103年11月20日 │300,000元 │103年11月20日 │GB3087841 │├──┼────────────┼───────────┼───────────┼───────────┤│004 │103年12月20日 │300,000元 │103年12月22日 │GB3087842 │└──┴────────────┴───────────┴───────────┴───────────┘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