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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補字第1698號

確認借名登記關係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10 月 22 日

法官陳得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補字第1698號

原告
浩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秀梅
即監察人
訴訟代理人
羅宗賢律師
被告
趙世崧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借名登記關係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

判費。經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4184萬07

00元(詳如附表),應徵第一審裁判費38萬0280元。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 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 得 利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訴 訟 標 的  │      價   額        │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段63│面積3850平方公尺×104年1月公告土地現│
│之29地號土地    │值3100元/平方公尺=1193萬5000元   │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段63│面積3369平方公尺×104年1月公告土地現│
│之30地號土地    │值3100元/平方公尺=1044萬3900元   │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段55│面積8092平方公尺×104年1月公告土地現│
│3之1地號土地    │值1200元/平方公尺=971萬0400元   │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段55│面積7227平方公尺×104年1月公告土地現│
│3之10地號土地    │值1200元/平方公尺=867萬2400元   │
├──────────┼──────────────────┤
│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1 │現值107萬9000元           │
│段168巷47之10號建物 │                  │
│(臺中市大肚區王田段│                  │
│1422建號建物)   │                  │
├──────────┼──────────────────┤
│   合  計    │4184萬0700元            │
└──────────┴──────────────────┘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部分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
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表明抗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
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
),並繳納新臺幣1000元之裁判費。
其餘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22  日
               書記官 王 嘉 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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