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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36號

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6 月 17 日

法官高英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36號

上訴人
太府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述忠
被上訴人
蔡禎騰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104年度訴字第236號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為新臺

幣1,65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6,002元,未據上訴

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

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命補繳裁判費之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高英賓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7  日

                書記官 鄭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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