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促字第115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4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11508號債 權 人 黃志傑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晴采互動科技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確認債務人究為艾蜜莉緍紗抑或晴禾互動科技有限公司?若為前者,請提出債務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併請提出其合法法定代理人之釋明;若有誤載,併請更正。 ㈡請具體敘明本件請求之原因事實(併附相關釋明)。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23 日書記官 黃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