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促字第1345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4年度司促字第13454號
- 債權人
-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舒博
- 債務人
- 艮彤研磨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閔潔
- 法定代理人
- 人
- 債務人
- 翁雅娟
一、債務人艮彤研磨有限公司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叁拾伍萬肆仟壹佰陸拾玖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每期新臺幣肆仟壹佰陸拾柒元計算之違約金,暨債權人如對債務人艮彤研磨有限公司之財產為強制執行而無效果時,由債務人翁雅娟負清償責任,並共同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
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四、如債務人不於前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素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