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促字第65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3 月 04 日
  • 法定代理人
    梁育銘

  • 原告
    建信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鼎力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公司之正確名稱應為建信「啟」記股份有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促字第6507號債 權 人 建信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梁育銘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鼎力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敘明聲請人公司之正確名稱應為建信「啟」記股份有限公司抑或建信「啓」記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林玉門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