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司票字第65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1 月 17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6555號聲 請 人 日盛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玉樹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庫葉科技有限公司即致祥工業有限公司、沛盈精密工業有限公司、葉潔鄉、徐黃翠麗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正相對人庫葉科技有限公司即致祥工業有限公司之歷次公司變更登記資料以證明發票時之法定代理人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