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第1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違約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17 日
- 法官王怡菁
- 法定代理人林進湖
- 原告日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148號 原 告 日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進湖 訴訟代理人 林銘德 王耀賢律師 周思傑律師 上列原告與被告富詳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違約金事件,查原告起訴狀所列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廖承暉,其前與被告公司間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 訴字第2370號判決確認廖承暉與被告間之董事及董事長委任關係自民國104年6月5日起均不存在,並於104年12月10日確定在案。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10日內補正被告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王怡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7 日書記官 鄭郁慈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