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第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8 月 2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86號上 訴 人 即 原 告 日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正發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即被告臺中市政府間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6年7月3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809,857 元,應徵上訴裁判費43,228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 不繳,即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2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世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2 日書記官 廖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