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補字第162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補字第1622號
- 原告
- 百豐工程行即蘇家豪
- 被告
- 啟盛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信銓
上開當事人間占有抵押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
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2,056 萬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192,928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補字第1622號
上開當事人間占有抵押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
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2,056 萬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192,928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
,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補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