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29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除字第291號
- 聲請人
- 阡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詹泉振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12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4年3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支票附表: 104年度除字第291號│├──┬─────────┬─────────┬──────┬──────┬──────┬──┤│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新臺幣) │ │ │├──┼─────────┼─────────┼──────┼──────┼──────┼──┤│001 │山野電機工業股份有│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沙│103年3月6日 │186,870元 │ZV7739998 │ ││ │限公司 │鹿分行 │ │ │ │ │├──┼─────────┼─────────┼──────┼──────┼──────┼──┤│002 │工俱家企業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進│103年3月7日 │106,290元 │PL0470068 │ ││ │ │化分行 │ │ │ │ │├──┼─────────┼─────────┼──────┼──────┼──────┼──┤│003 │敬祐工業有限公司呂│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豐│102年12月31 │24,963元 │BD5841235 │ ││ │錦豊 │原分行 │日 │ │ │ │├──┼─────────┼─────────┼──────┼──────┼──────┼──┤│004 │久隆機械工業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太│103年1月31日│3,278元 │VP1417731 │ ││ │司 │平分行 │ │ │ │ │├──┼─────────┼─────────┼──────┼──────┼──────┼──┤│005 │久隆機械工業有限公│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太│102年12月31 │9,340元 │VP1421908 │ ││ │司 │平分行 │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