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票字第23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5 年 04 月 15 日

  • 當事人
    陳連炳聲請對於相對人金悅成木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2357號聲 請 人 陳連炳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金悅成木業股份有限公司、魏顯彰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補正票據號碼WG4066628之本票原本。 ㈡確認本件之利率計算方式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1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票…」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