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02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020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博銳特綠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崇彥
- 訴訟代理人
- 楊盤江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立鼎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榮文
- 訴訟代理人
- 許盟志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韓忞璁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許慧鈴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陳嘉文律師
賴佳瑩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契約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11月7 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8法庭行言詞辯論。
二、原告即反訴被告應於5 日內陳報大雅郵局436 號存證信函係於何日送達被告即反訴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