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34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346號
- 上訴人
- 昀燈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玉萍
- 被上訴人
- 陳靖宜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間因本院105年度訴字第3346號損害賠償事件
,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362萬5,925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5萬5,40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
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