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147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11472號
- 債權人
- 鴻琳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志濱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仕鵬即亞豪室內裝修工程行發支付命
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務人商號之負責人姓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併請更正。「士」或「仕」
㈡請確認利息起算日。
㈢原因事實相關之釋明。證物(採購確認書影本)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