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529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15293號
- 債權人
- 王佑祖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寰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劉金樹發支付
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查報債務人寰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提出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查報債務人劉金樹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㈣原因事實事實之相關釋明資料(如證物欄記載之本票影本)。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