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529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1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15293號債 權 人 王佑祖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寰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劉金樹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查報債務人寰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並提出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查報債務人劉金樹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 記事均勿省略)。 ㈣原因事實事實之相關釋明資料(如證物欄記載之本票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6 日書記官 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