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037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0378號
- 債權人
- 吳東翰即藏藝室內設計工坊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欽澤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為何?
㈡確認原因事實欄中結算金額新臺幣2258025元是否計算錯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0378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林欽澤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金額為何?
㈡確認原因事實欄中結算金額新臺幣2258025元是否計算錯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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