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194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1948號
- 債權人
- 國展地磚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麗雪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梁柏彥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查報債務人岳立土木工程行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如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資料),若為合夥,併請陳報其現合法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居所地址(請提出其具法定代理權之釋明資料),如有誤載並應具狀更正。
㈡查明確認105年9月7日補正狀所列債務人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