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20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9 月 2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2087號債 權 人 寰宇家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派克 上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椻祥國際有限公司發給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債權人經本院於民國105年8月30日裁定命於5日內補正 【㈠利息32036元不得再滾入原本計算利息。㈡陳報第三人 張勻芊即張申圜是否仍於債務人公司任職及每月薪資若干元。㈢陳報本院104年4月28日執行命令,自何時起,每月得向債務人收取薪資若干元?㈣提出無扣款相關資料。】,此項裁定已於105年9月2日送達於債權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證 。 二、債權人逾期迄未補正,其聲請難認為合法,應予駁回。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13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0 日書記官 黃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