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241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9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2419號債 權 人 虹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麗雪 債 權 人 鴻海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麗雪 債 權 人 鴻海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雅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景雲見社區管理委員會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查報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並提出釋明資料。 ㈡查報各債權人所欲請求之金額為何。 ㈢查報利息自民國105年8月29日計算之依據。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6 日書記官 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