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3798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3798號
- 債權人
- 陳俊明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許妙如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玖易設計工程公司委託大山企業社之工程合約書及工程費用總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釋明文件(如發票)。
㈡提出工程還款餘額55萬元之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3798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許妙如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玖易設計工程公司委託大山企業社之工程合約書及工程費用總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釋明文件(如發票)。
㈡提出工程還款餘額55萬元之計算式。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