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600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6004號
- 債權人
- 黃淑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王明麟、皇品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王聖
澐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查報對債務人王聖澐請求消費借貸之相關釋明文件。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6004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王明麟、皇品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王聖
澐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查報對債務人王聖澐請求消費借貸之相關釋明文件。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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