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29236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29236號
- 債權人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惠民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侑迅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
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請查報相對人侑迅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並請提出相對人侑迅有限公司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