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拍字第2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拍字第243號聲 請 人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國興 相 對 人 楊幸宜 債 務 人 鈴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騰翔 債 務 人 蘇靖惠 債 務 人 蔡景仲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4年4月28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7,200,000元。 (四)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4年4月16日。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分期付款買賣及應收帳款收買等業務及其所衍生之所有費用。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九)違約金:依照各債務契約所約定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遲延給付車輛及機械分期款及所衍生之所有費用5.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 圍所生之手續費用。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鈴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蘇靖惠、蔡景仲,債務額比例:全部。 嗣聲請人執有債務人鈴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蘇靖惠、蔡景仲等三人於民國104年4月17日共同簽發到期日為105年3月9 日,面額①10,613,200元②6,484,050元,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貳紙,詎屆期提示尚有10,985,000元未獲付款,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本票等影本為證,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許。 四、債務人於民國105年6月22日具狀陳報:爰兩造僅有之債權額為新台幣8,285,000元,逾此部分不存在,惟相對人對於如 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上有抵押權設定登記存在及抵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之事實既無爭執,聲請人依據首揭規定,即得聲請本院裁定准予拍賣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且拍賣抵押物屬非訟事件,法院所為准許與否之裁定,無確定實體法上之法律關係存否之性質,只須其抵押權已經依法登記且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准許拍賣之裁定。是相對人所陳上情縱使屬實,亦係實體上之爭執,依前開說明,應由相對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本件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仍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 五、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2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朝德 附表: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 面 積 │ 權 利 │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1│臺中市│ 西區 │麻園頭│ │ 272 │建│ 1,405.00│10000分之203│ └─┴───┴────┴───┴───┴──────┴─┴─────┴──────┘ ┌─┬──┬───────┬────────┬────────────┬────┐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要建築材料│ │ │號│ │ │ │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1│7990│臺中市西區麻園│主要用途:住家用 │層次:2層 │陽台:10.86│ 全部 │ │ │ │頭段272地號 │主要建材:鋼筋混 │合計:87.16 │ │ │ │ │ ├───────┤ 凝土造 │ │ │ │ │ │ │臺中市西區公益│層數:5層 │ │ │ │ │ │ │路124巷5號二樓│ │ │ │ │ │ │ │ │ │ │ │ │ ├─┴──┴───────┴────────┴──────┴─────┴────┤ │共同使用部分:臺中市○區○○○段0000○號,面積290.16平方公尺,權利範圍50分之1 │ │ │ │ │ ├─┬──┬───────┬────────┬──────┬─────┬────┤ │2│7999│臺中市西區麻園│主要用途:避難室 │層次:地下層 │ │1000分之│ │ │ │頭段272地號 │ ,停車空間 │合計:536.20 │ │14 │ │ │ ├───────┤主要建材:鋼筋混 │ │ │ │ │ │ │臺中市西區公益│ 凝土造 │ │ │ │ │ │ │路124巷1號地下│層數:5層 │ │ │ │ │ │ │室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