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司票字第37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1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票字第3736號聲 請 人 暘富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歆怡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何騰翔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聲請人為何?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因本票裁定 當事人欄聲請人為暘富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狀末具狀人為暘合興建設有限公司,二者不一致)。 ㈡請確認本票附表金額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1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許雅萍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