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51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515號
- 原告
- 楊政道
- 訴訟代理人
- 蔡慶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戴君容律師
- 被告
- 樂書婷
- 訴訟代理人
- 林開福律師
- 複代理人
- 賴英姿律師
- 被告
- 翊豐商行
- 被告
- 法定代理
- 被告
- 人 樂書婷
- 被告
- 鄭靜如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515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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