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32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1 月 25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3246號 原 告 益禾農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永盛 訴訟代理人 余佩珊 被 告 榮添肉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右晨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 106年3月28日下午2時50分 ,在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5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慧瑜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 月 25 日書記官 洪玉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