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953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953號
- 原告
- 黃敏媛
- 訴訟代理人
- 陳文國
- 被告
- 元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品瑩
- 被告
- 何博文
- 被告
- 陳劉敏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陳盈光律師
- 複代理人
- 李春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買賣契約不成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8月25日下午2 時15分在本院第31法庭為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953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買賣契約不成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5年8月25日下午2 時15分在本院第31法庭為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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