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除字第4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8 月 18 日
- 法官李嘉益
- 法定代理人廖原益
- 當事人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5年度除字第431號聲 請 人 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原益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5年5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8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嘉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18 日書記官 劉念豫 ┌──────────────────────────────────────────────┐ │支票附表:105年度除字第431號 │ │ │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 發 票 日 │ 票 面 金 額│ 支 票 號 碼│備考│ │ │ │ │ │ (新臺幣) │ │ │ ├──┼─────────┼─────────┼──────┼──────┼──────┼──┤ │001 │永鎰實業股份有限公│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104年10月29 │20,000元 │UI0004012 │ │ │ │司施澤民 │限公司豐原分行 │日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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