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1355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355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北裕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明暉
- 訴訟代理人
- 楊傳珍律師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防震力綠能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上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黃振利
- 被告
- 楊女曰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蘇文俊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鈴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8月27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1355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8年8月27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6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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