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21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訴字第21號
- 原告
- 立方生活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陸韋辰
- 訴訟代理人
- 吳宜星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右人律師
- 被告
- 翁莉婷
- 訴訟代理人
- 謝尚修律師
- 複代理人
- 謝逸文律師
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9月1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訴字第21號
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年9月1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2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