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135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6 年 05 月 26 日

  • 原告
    鄭和照聲請對於債務人漢東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 被告
    姓名為袁「啟」洲或袁「啓」洲?並補其最新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3534號債 權 人 鄭和照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漢東科技有限公司、袁啟洲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姓名為袁「啟」洲或袁「啓」洲?並補其最新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26  日書記官 廖日晟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