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1648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16489號
- 債權人
- 風雷益建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捷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送達代收人
- 林聖凱
- 上 一 人 李琦玲 住臺中市○○區○○○道○段000號2樓
住臺中市○區○○路○段000號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中屋建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本件是否與本院105年司促字第33633號之債權為同一債權(本件請求金額與上開案件相同,但相對人不同)。
㈡確認請求金額之計算式,併提出釋明資料(依狀附借據所示,系爭債權已於本院105年司執字第40545號經執行,受償71,682元,則請求金額與受讓債權金額是否相同尚有疑問,請釋明之)。
㈢請提出狀附證物影本(證物原本發還,請派員持委任狀到本院親自領取,並另行提出證物影本到院)。
㈣聲請狀繕本4份。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