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310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1 月 2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31035號債 權 人 賴鴻毅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睿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王逸凡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補正債務人睿選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及記事欄皆 請勿省略)。 ㈡確認原因事實記載是否有誤?(支票應為睿選國際旅行社 有限公司所簽發,若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蔡秉芳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3 日書記官 王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