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催字第60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催字第609號
- 聲請人
- 龍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詹素津
- 聲請人
- 莊孟勳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
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確認本件聲請人為何人?請說明「莊孟勳」為合並列聲請人及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之通知人?如有錯誤,請至付款行庫更正掛失止付通知書,併提出更正後之正本過院參辦。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