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拍字第30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7 月 26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308號聲 請 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燦昌 代 理 人 王東隆 相 對 人 湯微如 債 務 人 采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馬志宗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 、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下同)105年3月21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35,0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35年3月16日。 (五)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含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契約約定。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自墊付日起依民法規定之遲延利息。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采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債務額比例:全部。 嗣債務人采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㈠105年3月22日㈡105年3月24日邀同第三人馬志宗、宋育政向聲請人借款㈠22,830,000元㈡3,17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 償日期為㈠㈡125年3月22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即喪失期限利益。另債務人采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3月28日邀同第三人馬志宗、宋育政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立具本票借款2,5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違約金。詎債 務人自㈠106年2月22日㈡106年2月28日即未繳納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28,500,000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而債務人采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於106年2月15日將如附表所示不動產買賣登記與相對人湯微如,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據、本票等影本為證,本件聲請,經核合於民法第873條之規定,應予准 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26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 附表: ┌─┬─────────────────────────┬─────┬───────┐ │編│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1│臺中 │大里區 │向學 │ │1239-25 │171.71 │全部 │ └─┴───┴────┴───┴───┴────────┴─────┴───────┘ ┌─┬──┬───────┬────────┬─────────────┬────┐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要│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建築材料及用│ │ │號│ │ │ │合 計 │途 │ 範圍 │ ├─┼──┼───────┼────────┼──────┼──────┼────┤ │1│1473│臺中市大里區向│人行道、店舖、住│一層:83.33 │陽台:30.28 │全部 │ │ │ │學段1239-25地 │宅、樓梯間 │二層:108.10│雨遮:4.52 │ │ │ │ │號 │鋼筋混凝土造 │三層:108.10│ │ │ │ │ ├───────┤3層 │騎樓:30.45 │ │ │ │ │ │臺中市大里區仁│ │突出物一層:│ │ │ │ │ │愛路13號 │ │11.95 │ │ │ │ │ │ │ │合計:341.9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