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149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3 月 10 日
- 當事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1494號聲 請 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國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益成工程行、黃正宗、沈淑珍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補正相對人益成工程行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釋明資料,若為合夥,請更正聲請狀上相對人之記載。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10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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