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2260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2260號
- 聲請人
- 博騰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家承
- 相對人
- 吳姵姍
上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金額及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人其餘請求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提示未獲付款,爰提出本票十二件,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其餘之請求駁回;依票據法第11條明定: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按本票為要式證券,需具備一定法定要件,即要有一定之形式及必要記載事項,始生票據上之效力,若票據之絕對必要記載事有欠缺,或記載有害記載事項,將導致該票據無效,又票據法第1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發票年月日」,為絕對必要記載之事項。查一件本票,票號:CH732539,並無記載發票日,依前揭之說明,該本票為無效票,應予駁回。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請求法院執行處停止強制執行。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聲請人不必另行聲請。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 │本票附表:至清償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 106年度司票字第2260號│ ├──┬───────────┬─────────┬───────────┬───────────┬────────┬──┤ │編號│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到 期 日│ 利 息 起 算 日 │ 票 據 號 碼 │備考│ │ │ │ (新臺幣) │ │ 即 提 示 日 │ │ │ ├──┼───────────┼─────────┼───────────┼───────────┼────────┼──┤ │001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6年2月5日 │106年2月5日 │CH732544 │ │ ├──┼───────────┼─────────┼───────────┼───────────┼────────┼──┤ │002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6年3月5日 │106年3月5日 │CH732545 │ │ ├──┼───────────┼─────────┼───────────┼───────────┼────────┼──┤ │003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6年4月5日 │106年4月5日 │CH732546 │ │ ├──┼───────────┼─────────┼───────────┼───────────┼────────┼──┤ │004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5年11月5日 │105年11月5日 │CH732541 │ │ ├──┼───────────┼─────────┼───────────┼───────────┼────────┼──┤ │005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5年12月5日 │105年12月5日 │CH732542 │ │ ├──┼───────────┼─────────┼───────────┼───────────┼────────┼──┤ │006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6年1月5日 │106年1月5日 │CH732543 │ │ ├──┼───────────┼─────────┼───────────┼───────────┼────────┼──┤ │007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5年8月5日 │105年8月5日 │CH732538 │ │ ├──┼───────────┼─────────┼───────────┼───────────┼────────┼──┤ │008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5年10月5日 │105年10月5日 │CH732540 │ │ ├──┼───────────┼─────────┼───────────┼───────────┼────────┼──┤ │009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5年5月5日 │105年5月5日 │CH732535 │ │ ├──┼───────────┼─────────┼───────────┼───────────┼────────┼──┤ │010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5年6月5日 │105年6月5日 │CH732536 │ │ ├──┼───────────┼─────────┼───────────┼───────────┼────────┼──┤ │011 │104年10月10日 │10,000元 │105年7月5日 │105年7月5日 │CH73253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