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429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7 月 03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4290號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順瑛堂生物科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王柏鶴、桐瑛生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王清忠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 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相對人順瑛堂生物科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