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5292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5292號
- 聲請人
-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傳泓工程有限公司、林淑滿、張正杰准
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查報相對人傳泓工程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並提出相對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㈡請提出相對人林淑滿、張正杰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