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4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5599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8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5599號

聲請人
中國軸承展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陸軒文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順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

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聲請人名稱是否為中國軸承展業股份有限公司?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補與公司名稱相符之印文(因聲請人名稱與本票所載受款人為中國軸承展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不符)。

㈡提示日期為何?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21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