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5599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5599號
- 聲請人
- 中國軸承展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陸軒文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順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
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駁回其聲請:
一、㈠確認聲請人名稱是否為中國軸承展業股份有限公司?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並補與公司名稱相符之印文(因聲請人名稱與本票所載受款人為中國軸承展業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公司不符)。
㈡提示日期為何?
二、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沈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