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司票字第6627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票字第6627號
- 聲請人
-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國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豐億傢俱有限公司、陳銘儒、張念慈准
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
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豐億傢俱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補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提出相對人陳銘儒、張念慈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三、特此裁定。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李峻源